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信用意识,引导企业(个人)诚信经营,营造信用社会环境,根据《黄石市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暂行办法》(黄石政规〔2017〕7号)和《黄石市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黄信用办〔2017〕4号)的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信用承诺制度的适用对象
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直属二级单位申请办理行政许可的行政相对人(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按规定格式向申请部门提交信用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后将依法接受信用约束和惩戒。
二、 信用承诺书的主要内容
(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许可时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二)获得相关许可后,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自觉接受林业部门执法检查,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监督。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林业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和其他惩戒,并依法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三、实施信用承诺的程序
(一)规范承诺书格式文本。市局统一格式制定《承诺书》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二)作出信用承诺。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时,填写并提交《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申请人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一份交由作出行政许可的林业部门保存,《信用承诺书》应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
(三)信用承诺书归档。按照“一户一证一档”要求,将《承诺书》随同相关行政许可资料归入许可档案。
四、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承诺工作,要将信用承诺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要建立信用承诺工作管理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信用承诺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好信用承诺制度实施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培训,引导林业生产经营者规范执行信用承诺制度,不断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2017年11月3日
附件:信用承诺书(示范文本)
信用承诺书(示范文本)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为 (法人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的填写工商营业执照号;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于 年 月 日申请办理 (行政许可事项)许可,现按照信用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郑重做出如下信用承诺:
(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许可时所提供的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二)获得相关许可后,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自觉接受林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林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和其他惩戒,并依法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五)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承诺。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申请人存留,一份存入行政许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