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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7-09-25  来源:

依据黄财库发〔2017〕283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部门决算,保证决算的真实性,现就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设置 

森林公安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6名,现有在职人员13人,退休4人。内设综合科、法制科、刑侦(治安)队、开发区派出所。

(二)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立案侦查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资源和珍稀植物资源的重大和一般刑事案件。

3、负责维护森林种植、采伐、运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秩序,抓好森林资源安全保卫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火灾事故。

4、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裁决。

5、依法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伐行林业行政处罚。

6、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7、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装配,物质供应和警衔管理。

8、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9、承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点正常工作。

10、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36.06万元 

2、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1.64万元 

1)基本支出275.87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189.5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0.66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71万元 

2)项目支出:105.77万元 

3、2016年年末资金结转结余:71.74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8万元,2016年公务车保有量2辆。     

3、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接待人数84人次,公务接待费:0.7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金额:11.59万元 

货物类政府采购11.59万元。

(四)2016年末国有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类别 

价值 

1 

通用设备 

58.08

2

车辆 

60.69

3 

专用设备 

55.76

4 

家具/用具/装具 

13.18

 

合计

181.71

 

  

  

市森林公安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