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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7-12-05  来源: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林业局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落实中央、省委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不力”的问题,市林业局种苗站加大力度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改革方案印发情况
    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11月22日以黄石市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印发了《黄石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黄发[2016]22号),就改革的对象、时限和目标进行了安排。
    2016年11月27日,大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大冶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冶发〔2016〕19号)。
    阳新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12月27日印发了《阳新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阳发[2016]16号)。
    (二)定性情况
    大冶市云台山林场和黄坪山林场整合为大冶市国有林场管理站,界定为大冶市林业局下属公益Ⅰ类副科级事业单位。阳新县七峰山林场界定为阳新县林业局下属公益Ⅱ类副科级事业单位,阳新县月山林场界定为阳新县林业局下属公益Ⅱ类事业单位。
    (三)定编情况
    大冶市编委核定大冶市国有林场管理站编制12人;阳新县编委核定两个林场编制50人(七峰山林场35人,月山林场15人)。
    (四)定经费情况
    根据(冶编[2017]7号)文件精神,大冶市国有林场管理站12名在编人员全额纳入财政预算;阳新县财政部门负责每年安排预算350万元,用于两个林场政府购买服务费和工作经费(七峰山245万元,月山105万元),阳新县财政局已对(阳林文[2017]71号)文件批复,明确纳入2018年预算。
    (五)办社会职能剥离情况
    大冶市黄坪山林场代管的黄坪山村户口、计生、财经管理等已移交金湖街办派出所、计生办、财政所等部门。
    (六)资金拨付情况
    大冶市、阳新县已将中央和省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资金拨付到各国有林场。
    (七)职工社会保障
    大冶市两个国有林场职工都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阳新县两个国有林场职工都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八)富余职工安置情况
    大冶市云台山国有林场富余人员已签订了一次性买断工龄货币化安置合同;阳新县七峰山国有林场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25人,自愿解聘的职工都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树立敢为人先的改革理念,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对取得的改革成果再规范、再完善、再提高。进一步搞好森林资源培育和管护,充分利用国有林场的林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技术实力,大力发展苗木、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产业,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